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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的纳税申报 南通通州会计初级职称培训

更新时间:2018-01-08 13:36:57 浏览次数:79次
区域: 南通 > 通州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通州区金沙镇交通北路39号-55号C110商办楼4层
销售不动产的纳税申报%南通通州会计初级职称培训
---销售不动产的纳税申报
南通通州会计初级职称培训
销售新、老不动产(非自建)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企业,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应适用下列计算公式计算预缴税款和应纳税额

预缴税款=(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1+5%)ⅹ5%,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销项税额=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1%)ⅹ11%

进项税额=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适用税率)ⅹ适用税率。

南通通州会计初级职称培训---尚才教育董老师:咨询电话:0513-68787892   13962864074<同步微信号>

销售新、老不动产(自建)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企业,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应适用下列计算公式计算预缴税款和应纳税额

预缴税款=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ⅹ5%,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销项税额=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1%)ⅹ11%

进项税额=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适用税率)ⅹ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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