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这是单位很重要的职责。建筑消防设施能否发挥预防火灾和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关键是日常的维修保养。建筑物消防员资格证。凡是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除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外,还应当与具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定检查维修保养合同,并委托其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对消防器材,单位也要按照规定,经常检查,定期维修。
那么报考建筑物消防员有哪些报名条件呢?
初级消防员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消防员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