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层次
育婴员(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三级)。
三、申报条件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培训内容
(1)理论教学内容: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心理发展特点、常见疾病护理、饮食及营养及睡眠等;
(2)技能实训内容:生活照料项目(饮食、饮水、睡眠、二便、三浴)、简单辅食制作、日常保健与护理、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