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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适用范围?南通初级会计职称培训机构

更新时间:2013-11-23 10:05:01 浏览次数:61次
区域: 南通 > 崇川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400(人民东路与濠东路交叉口,家乐福旁)
仲裁的适用范围----南通上元初级会计职称培训学校。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①劳动争议;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南通上元会计职称培训班,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南通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南通会计经济法基础培训。

报名地址
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401-1(人民东路与濠东路交叉口,家乐福旁)
联系人:潘老师
咨询电话:15206293687   0513-85501130
Q Q:2634952403
网址:http://www.0513***

师资力量:
长期负责考前辅导工作,积累了多年的教学经验,授课系统全面,详细讲解考试的难点、重点和疑点,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讲课极具力,富有激情,可使学员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应试能力。
课程特色:
重点突出、难点精讲、考点清晰;重点讲解考试技巧,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学员的应试能力;资深专家主讲,合格率高。
南通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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