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列举网 >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南通
[切换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更新时间:2019-07-20 10:48:01 浏览次数:122次
区域: 南通 > 崇川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51号南通创新中心A东1105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9日
南通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6月15日
UID:611300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