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列举网 >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 一直零申报会不会有问题南通会计培训告诉你
南通
[切换城市]

一直零申报会不会有问题南通会计培训告诉你

更新时间:2021-03-12 17:31:18 浏览次数:18次
区域: 南通 > 崇川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三楼上元教育
南通会计培训班 南通专业会计培训班 南通港闸区会计培训班 南通如东会计培训班 南通会计做账培训班 南通会计培训学校 南通开发区会计培训班 南通零基础学会计实操 南通市中心会计培训班 南通学会计到上元教育

学习热线:15206291763
学习联系人:安老师
学习报名地址:南通崇川区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三楼上元教育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金额内可以免增值税啦,上元会计按新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不超过30万,可以免增值税。但是前两天有朋友说,他们是小规模的,一个季度收入才15万,另外开了张7000(未含税额)的专票,是不是可以全免增值税啦?上元会计遗憾的跟他说,不可以全部免税的,因为他开了专票。下面上元会计就跟大家说为什么?
上元会计提醒的大家,开专票就意味着不免税。大家可以来跟上元会计君看两个文件:
(1)新修订版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文件 第十条 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面上元会计君让大家看的规定,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我的朋友不能全免了吧。上元会计提醒大家需要多注意这些新规定,同时也要多学习一些,会计实操相关的内容,就能避免这些雷区,比如说苏州上元开展会计实操内容中就有很清楚的讲到这些关于税法,发票要怎样开,税务怎么规划等等这些内容。大家有空可以来了解一下,学海无涯,上元陪你!
南通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南通市崇川区茂宏辅导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6年11月27日
UID:34153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企业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